上海机械加工的防火要求是什么?
1、大型机械加工厂应采用一、二级耐火材料施工,不得在车间内建造其他简单厂房。
2、严禁车间内使用汽油、酒精等擦拭工具。清洗后的残余油应随意排入下水道或阴沟内,应在容器内的指定位置倾倒,统一处理。
3、在车间,由于使用炉子取暖不慎,用废油、棉纱、火、烟头、火柴等,常引起火灾。因此,现场吸烟和炉灶、暖气等都要严格管理。
4、旧油抹布、油、棉纱、油锯末的机械加工。应集中在有盖金属缸(箱)内,每天加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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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没有汽油应存放在车间。储存不应是机器汕头,煤油超过一天的剂量,并储存在一个有盖的铁桶里。储油量大时,应特别设置储油室。储藏室不能储存其他燃料,房间应通风良好。电器开关应安装在室外配电箱中。
6、对机床、电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排除,不得“带病”操作。安装、拆卸、维护、调试都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操作。电气设备的所有金属外壳应具有可靠的接地,其接地电阻应不超过4欧姆。
7、如在车间进行明火焊接作业,应首先检查周围环境,清除可燃物,并用耐火材料堵塞机床附近。同时。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监护。操作结束后,剩余的火也要检查和移除。